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机关党建>支部信息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作者: 来源: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支部 日期:2011-03-10

  根据市人大机关党委的要求,3月9日上午城建环保委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廉政准则》52个“不准”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为主题,认真对照剖析,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为该《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落实《廉政准则》,基础在于充分认知,关键在于作出表率,目的在于收到成效。

  大家认为,知是行之始,只有深刻的认知,才有主动的践行。《廉政准则》的8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还涉及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规范清楚、要求严格。这些都是衡量是非的标尺,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标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有必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切实把握准则的精髓,深入掌握准则的内容,并做到熟稔于心,严格遵守,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经常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点点滴滴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避免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