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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把握关键环节 办好法制讲座

作者:童火忠 洪怡安 来源:淳安县人大法工委 淳安县人大办公室 日期:2017-09-22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民主法治建设中担负着重要使命。自2007以来,淳安人大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围绕法学理论和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主题,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常委会法制讲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1.选好讲座主题。按照“届初布局、年初谋划”的思路,科学制定法制讲座计划,做到届有主线、年有重点。届初,围绕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理念、方向和要求以及全县未来五年工作的整体安排,谋划好本届法制讲座主题。年初,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和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法制讲座课题,并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在具体课题选择上,牢牢抓住“三个结合”。一是紧密结合淳安实际。保护一湖秀水是淳安最大的政治担当和历史使命,为更好地推进千岛湖综合保护,多次选择《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保护条例》等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开展讲座。二是紧密结合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和推动各项工作为出发点,科学安排讲座内容。在开展审议、视察、工作评议等监督工作前,选择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举办讲座,如对国土资源局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前,专题开展国土资源法规政策讲座;如对食品药品监管情况进行视察前,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讲座。三是紧密结合听众认知。充分考虑听众知识层次和专业结构,精心“定制”讲座主题。考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新人多、对人大工作和程序不太熟悉的特点,换届后的第一次法制讲座,选择《监督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法律法规作为讲座主题。

  2.聘好讲课老师。主讲人是影响法制讲座效果的核心因素,为保证讲座质量,淳安人大在聘请主讲人过程中重点把握好“三个标准”。一是立法经验充足。聘请省、市人大法工委等参与立法工作的领导作为主讲人,既能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条文,也能联系工作实际解答法律的适用与操作问题。二是执法经验丰富。聘请各级机关部门的执法专家进行授课,引用大量生动案例讲解法律条文,解析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三是法学理论精通。聘请知名高校的教授作为主讲人,他们熟知立法背景、原则、指导思想和法律主要内容,能从法理和实践上对法律作精辟的分析与讲解。

  3.定好参会范围。淳安人大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职能定位,立足于全县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法制讲座。在确定法制讲座参会人员时,没有局限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参会范围扩大到“一府一委两院”领导、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同时,根据讲座的主题,适当邀请相关的基层干部参加会议,如举办《预算法》讲座时,邀请了财政局中层干部参加会议;如举办《人大监督的理论与实践》讲座时,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为保障常委会法制讲座效果,每次讲座都进行签到,并在常委会上通报出席情况,多年来,法制讲座出席率都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