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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人大: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督查,发现四个“不到位”

作者: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毛晓红 来源: 日期:2017-08-30

  

  今年4-7月,富阳区人大成立了以主任、副主任为组长的7个剿灭劣V类水专项监督组,对区政府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下一步解决。

  一、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到位。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不够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区块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未落实,部分污水排放口标高较低路段污水易外溢。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以至于部分区块生活污水基本处于直排状态。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还不能完全解决主城区日用水的生活污水问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跟不上城市发展速度。

  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截至目前,城区尚有9个排污口的截污纳管没有整治完成,农村有50个排污口因世行贷款项目资金未到位,一直未开工建设,部分乡镇居民生活污水处于直排状态。老城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普遍存在雨污合流现象,甚至部分新建项目也存在雨污合流现象。现有住宅阳台排水管存在雨污合流,居民阳台洗涤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网,部分垃圾房和垃圾中转站污水也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三、科学专业治水能力不到位。剿灭劣V类水治理主要以清淤、砌坎、配水为主,有的甚至将河道、池塘底部硬化,破坏水体生态系统,导致劣V类水反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有80条乡镇级以上河道出现三色预警。传统“低小散”畜禽养殖、手工造纸等行业污染治理不够彻底。专业治水人才匮乏,区治水办工作人员多以抽调为主,工作时间和人员相对不固定,且缺少专业的治水知识培训和学习。

  四、日常监管处罚力度不到位。部分洗车店、干洗店、理发店和餐饮店仍将污水直排,工业企业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但日常监管不到位,处罚力度未达痛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设计不够合理、工艺不够科学、施工不够规范等情况,出水合格率低于杭州市要求不低于75%的标准。向河道倾倒垃圾、电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三方运维不到位,村民缺乏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